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江汉区新华西路四期旧城改建项目调整扩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由武汉棕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现将调查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地铁站附近,北邻发展大道,南邻马场后街,西至原唐家墩村,东邻工贸家电。项目占地面积为875.31㎡,地块中心地理坐标分别为114.264507839°E,30.618248044°N。
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标准。
2025年6月6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会同武汉市江汉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会后武汉棕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对地块基本信息及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二、场地污染识别
1966年,地块为耕地。上世纪开始作为仓库,最开始是武汉液压阀厂仓库,后作为苏泊尔仓库,地块内无外来土壤。2000年至2014年间,地块作为工贸家电的仓库使用,储存小商品和家电,地块内部无变化。2014年下半年地块原建构筑物开始拆除,2015年起,该地块变为停车场。2021年,新增了电动汽车充电站。2024年,充电站完成拆除,地块变为平地。资料收集了解到:地块历史上作为仓库和停车场使用;当前和历史上均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生产经营性活动;地块土壤历史上没有发现有被污染迹象。
结合场地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区域内各个区域功能布局明确,地块面积较小,综合考虑对场地采用专业判断法在场地共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1个地下水监测点(同时引用2个邻近地块在2023年5月采集的地下水数据),1个土壤场外对照点。
三、调查结论
本项目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以及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说明地块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该地块地下水检出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场地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不存在健康隐患。
四、地块调查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武汉棕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地址:武汉市硚口区长风路29号汇丰企业天地18栋
联系方式:027-8369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