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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新区南湖还建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6 16:45: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长江新区南湖还建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武汉棕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制完成,现将调查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地块概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新区大道以东、吉泰路以南、和谐大道以北,花絮路以西,占地面积55566.78㎡。 地块原为农林用地,后期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和公园绿地。项目中心经度114.334678523,纬度30.685799799

       20256月24日武汉市长江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会同武汉市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会后武汉棕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对地块基本信息及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二、场地污染识别

       调查地块原用地类型为农林用地,属于南湖村村集体用地。调查地块内部种植经济作物,主要包括玉米、花生、蔬菜、瓜果等,不同年份种植的经济作物存在较大差别。从搜集到的1966年至2025年的历史影像图可以看到,地块田间分布格局没有太大变化,始终用作耕地。2025年4月,施工单位武汉长江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已经进驻场地,地块内部做了地面硬化处理,地块周围已全部搭建起了围挡。地块旁边有自建房屋拆除的痕迹,地上残留部分砖瓦石块。地块土壤呈土黄色,颜色正常,无异常气味。现场检测人员手持PID和XRF对现场采集的5个土壤样品逐一进行检测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分析,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所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采样分析。

三、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析,调查地块历史以来一直用作农林用地,未进行其他生产性活动,也不存在其他外源性污染物。因此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环境标准》(GB36600-2018)一类用地标准要求,符合后续居住(一类用地)、公园绿地(二类用地)开发用地需求

四、地块调查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武汉棕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地址:武汉市硚口区长风路29号汇丰企业天地18栋

       联系方式:027-83698919